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第一章: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初步确定

[德] 尤尔根·哈贝马斯([译] 曹卫东,王晓钰,刘北城,宋伟杰),“第一章: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初步确定”,《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论资产阶级社会的类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25页。

Jürgen Habermas (translated by Thomas Burger), “I. Introduction: Preliminary Demarcation of a Type of Bourgeois Public Sphere”, in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MIT Press, 1991), pp. 1-26.

Jürgen Habermas, Strukturwandel der Öffentlichkeit: Untersuchungen zu einer Kategorie der bürgerlichen Gesellschaft (Darmstadt: Luchterhand, 1962).


1. 起源问题

“公共”Öffentlichkeit)的概念,分成三个层次:

  • 开放性:对公众开放(open access),如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与封闭相对应;
  • 公益性:为全体或部分公民谋利(public/common welfare),如公权力机关——与私利(private interest)相对应;
  • 公开化:公众舆论(public opinion)的载体,发挥评判监督功能,如庭审公开、大众传媒——与公共权力机关相抗衡;

哈贝马斯将语言视为社会变迁的证据,故德语、法语与英语中与“公共”有关的词汇出现时间往往与该社会的转型时间吻合,每当出现用词变化说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

“公共”Öffentlichkeit)的历史起源:

  • 古希腊:在自由城邦(polis)中,公共领域(koine)与私人领域(idia)泾渭分明,公共领域是平等的公民(homoioi)聚集于广场(agora)上进行公共生活(bios politikos),建立于对谈lexis / disscursion,讨论与诉讼)与实践praxis / common action,竞技与战争)上【然而“立法”并非公共领域,委派给外邦人】;私人领域包括家庭(oikos)中对动产与劳动力的支配,奴隶从事劳动与妇女料理家务。
  • 古罗马:罗马法定义的私法与公法(res publica),有助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政治自我理解(political self-interpretation)与法律制度化(legal institutionalization)。
  • 中世纪:封建社会失去古典意义上的公与私对立模式,“所有权”(dominium,私人占有)与“统治权”(imperium,公共主权)融为一体成为“领主权”(lordship),依附于土地,领主的家庭成为所有制关系核心。日耳曼法区分共同(gemeinlich / commen – 公用,仍为领主占有,而非普遍所有)与独特(sunderlich / particular – 领主的特权与豁免)。相较罗马法“公”与“私”发生了对调,公共性成为了特殊权力。

哈贝马斯在分析“公共领域”前先呈现其历史框架,旨在“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这一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概念,通过概念的历史变迁从而理解与批判当下。

【延申】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将古希腊自由城邦中的政治生活,视作古典公共领域中“积极生活”的最高典范。


2. 论代表型公共领域

中世纪的断层被”代表型公共领域“(Repräsentuntive Öffentlichkeit)弥补,“代表”(representation)指君主在人民面前代表/展示权威(display authority),而非议会代表人民:

  • 王侯贵族代表其权力的标志为个人特征(personal attributes)与行为规范(code of conduct):权力象征物(insignia)、生活习性(dress)、行为举止(demeanor)、修辞方式(rhetoric)、特殊环境与仪式,如宫廷、教堂;
  • 被基督化的亚里士多德式宗教德行(Aristotelian cardinal virtues),如骑士精神与贵族精神(courtly-knightly / chivalrous & courteous),类似古希腊的德性(arete)比赛的表演性,但英雄主义被压抑;
  • 文艺复兴后吸收人文主义与资产阶级文化,封建贵族失去代表的领主权力(lordliness / manorial authority),宫廷成为公共性的中心但又逐渐失去公共特征,人文主义式宫廷侍臣影响了后续的英法的“绅士”文化(honnête homme/ gentleman);
  • 代表性公共领域的极化:封建领主成为上流社会,宫廷贵族与外界隔绝,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再次发生了分离;宗教改革带来的宗教自由成为私人自治领域;公共财政与君主的私人财产发生分离;
  • 代表型公共领域被公共权力(public authority)领域替代,表现为常设官僚机构与军队独立于君主,贵族阶级转化为具有公共性的机构:议会、法庭。

哈贝马斯并未采用线性、目的性的历史叙述,将历史每步进程引导向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发展的必然性,而是尊重历史断层与发展的不连贯性。


3. 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发生:

  • 早期资本主义:商品交换产生依附于城市的固定交易场所——交易所;远程商贸促生信息交流机制:为保守商业秘密,信息不可公开化,邮政与出版并未开放给大众(newsletter)——新闻媒体业;
  • 重商主义阶段(mercantilism):民族、地域经济随着现代国家一同发展;从交易中心到拓展海外市场,外贸需要政治与军事支持(新殖民主义);现代化官僚体制依赖于税收,公私财政分离,为市场运作与基础设施;军事权转化为警察权(暴力强制的合法垄断);
  • 资本主义转型:生产模式从商品交换变为资本积累(成品与半成品换进口原材料),贸易本身非财富来源,而是其创造的就业机会;【皇室特许的个人特权,代替基于职业的合作特权】
  • 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产生:为公共权力去个人化的必然产物,经济生产的私有化,但必须依赖公众指导与监督,指向公共利益——社会的私人领域具有了公共意义(阿伦特《人的境况》),与公共权力机关关系更近,但社会与政治是分离的;
  • 新闻出版物:公开报道依赖于私人通信,经过了商人的信息管控与官方的审查;
    • 信息交换不再仅为满足商品交换的需求,信息本身成为商品(commodities),也要遵循市场规律,需要拓展市场;
    • 新政府也利用新闻媒体维护统治,向“公众”发布法令规则,内容由官方编纂(官方公报);
    • 能接触到的新闻的“公众”只有受教育阶级,也就是“市民阶级”(bourgeois)成为“公众”的核心,包括公职人员(法学家)、医生、牧师、军官、教授、学者、资本家(商人、银行家、制造商、出版商);而真正的“市民”(burghers),手工业者与小商贩,并不属于这一阶层;
    • 杂志(periodicals)弥补报纸,出现观点性、批评性文章,对市民社会的私人领域的公共利益,不仅受到政府当局的关注,而且被民众视为与己有关;
  • 市民社会分化:公众对政府政策(控制&激发商业活力)产生依赖,社会与公共权力成为对立面,公共管理与私人自治出现矛盾,形成批判空间(critical sphere)。
    • 明确划定私人领域,不受公共权力管辖;
    • 跨越个人家庭生活局限,关注公共事务;
  •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私人聚集起来迫使公共权力领域在公共舆论面前获得合法性的场所(forum)。

哈贝马斯对社会结构的理解基本建立在政治经济学上,是经济发展趋势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极化,这与马克思的思维模式一脉相承。


中译本与英译本的差距比较:

只有王侯和各特权阶层本身就是“国家” (朕即国家),而不止是国家的代表,那么从一定意义上讲,他们是可以代表的;他们在民众“面前”所代表的是其所有权,而非民众。[p. 7]

As long as the prince and the estates of his realm “were” the country and not just its representatives, they could represent it in a specific sense. They represented their lordship not for but “before” the people. [pp. 7-8]

享有特权的公司在政治的驱动下在外贸市场上获得了一种垄断地位。外贸市场的开拓和扩展,一言以蔽之,就是新兴的殖民主义,众所周知,它渐渐地为内部工商业经济服务;制造业资本和贸易资本的目的是一致的。[p. 17]

It is a familiar story how the opening up and expansion of markets for foreign trade, in which the privileged companies managed to attain monopolistic control through political pressure in a word, the new colonialism-step by step began to serve the development of a commercial economy at home. [p. 18]

这是因为,形成这样一种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其前提是市民社会对私人领域的公共兴趣不仅要受到政府当局的关注,而且要引起民众的注意,把它当作是自己的事情。[p. 22]

For the latter developed to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public concern regarding the private sphere of civil society was no longer confined to the authorities but was considered by the subjects as one that was properly theirs. [p.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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